山东省经信委等七部门下发了《关于公布山东省循环经济示范单位(第一批)的通知》,经各省专家评议,确定全省150家单位为山东省循环经济示范单位(第一批)。其中,滨州市共10家单位成功入选,分别是:西王集团有限公司、滨州腾达生态农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、山东金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、山东芳绿农业科技有限公司、山东京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、滨州丰华橡胶粉制造有限公司、山东力丰重型机床有限公司、山东省阳信超前牧业有限公司、山东益丰生化环保股份有限公司、山东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。
近年来,我市各级各部门牢牢把握“黄蓝”两区开发建设对发展高效生态经济的要求,坚持生态优先,以节能增效和生态环保为切入点,大力发展绿色经济、循环经济、低碳经济等新兴产业,坚决抑制高耗能、高污染和产能过剩行业的盲目扩张,走出了一条具有滨州特色的循环经济产业模式。
近日,省经信委、省住建厅等6部门联合下发通知,公布了山东省循环经济示范单位(第二批)的入选名单,滨州市有11家单位入选,占入选单位总数的10.09%。
据了解,此次公示的示范单位名单是在各市推荐、专家评议的基础上确定的,全省共有109家单位入选。滨州市成功入选的11家单位分别是:山东博兴经济开发区、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、山东华之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、香驰控股有限公司、滨州中裕食品有限公司、博兴县国丰高效生态循环农业开发有限公司、滨州钰城节能建材有限公司、山东炜烨镍业有限公司、山东玉玺炉料有限公司、山东科宇能源有限公司、山东西王特钢有限公司。
发展循环经济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,对促进全社会提高资源利用效率,保护和改善环境,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。近年来,市经信委将发展循环经济作为促进全市节能降耗工作的重要抓手,制定了比较完善的发展循环经济政策措施,建立了适应滨州市循环经济发展的产业体系、资源再生利用体系和可持续消费体系,各类资源和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。
滨州市本次入选的示范单位较好地贯彻落实了“减量化、再利用、资源化”的发展循环经济原则,构建了较为完善的循环经济产业体系,在生产过程中有效提升了资源能源利用效率。下一步,市经信委将继续深化各级循环经济示范单位的示范带动作用,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快循环经济技术创新,提升装备水平,以科技创新延伸产业链条,实现资源循环利用和经济发展良性互动,加快推进全市循环经济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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